新浪娱乐讯 7月14日,演员陈建斌通过其经纪公司微博(@海华阳光文化传媒),就某网络剧组在未告知陈建斌本人的情况下,借用替身演员拍摄不雅激情戏份,发表声明。
该声明表示,陈建斌此次参与该网络剧的拍摄,完全处于客串帮忙的心态,没想到该剧最后采用替身拍摄了不雅激情戏,这跟陈建斌接拍本剧的良好初衷完全相悖。
声明全文:
严正声明
陈建斌斥责某网络剧组无良行为。在本人不了解拍摄最终呈现意图的情况下,剧组后来采用替身拍摄了不雅激情戏,违背当初受邀帮忙客串的良好本意,如给各位网友带来困扰,特此说明,敬请理解!
特此声明!
北京海华阳光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2012/7/14
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|
1、凡本网注明“大江网讯”或“大江网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大江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大江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凡本网注明“大江网讯[XXX报]”或“大江网-XXX报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大江网·XXX报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3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大江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,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。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,可与本网联系,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。
4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※联系方式: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:0791-86849735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