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猪在录制节目过程中表情沮丧
4月29日晚,艺人罗志祥在录制《娱乐百分百》时对其日前卷入的网恋事件做出回应,他表示《壹周刊》刊登的该女照片,与之前此女提供给自己的并非同一人,且两人化名也不相同,称自己受骗,他说:“我很诚心交朋友,却发生这样的事情。”同时,他也在节目中向母亲、粉丝及公司道歉。
早前,台湾艺人罗志祥(小猪)表示因太寂寞,曾尝试玩网路交友,及虚拟性爱。但29日,《壹周刊》根据该名自称Fanny的女网友提供的手机短信和网路截图,再曝限制级对话内容。对此小猪在《娱乐百分百》表示:“我很诚心交朋友,却发生这样的事情。”并称自己并不认识《壹周刊》刊登的Fanny照片,表示此女与他之前视讯的并非同一人。
经纪公司发表声明当晚,小猪难掩沮丧的说:“她曝了很多没有的事情,我和周刊都被骗。”据罗志祥描述,该女出现在《壹周刊》上的照片,与之前自己在网上看的不同;且自己之前一直是和一位化名叫“Tiffany”的女子交谈,而并非如今化名的“Fanny”。小猪表示,这些不吻合的信息让他觉得对方另有目的。
此外,小猪在节目中向母亲、粉丝与公司道歉。而其经纪公司天熹娱乐也发函,表示将对该女及《壹周刊》以诽谤及妨碍秘密告诉为由提起诉讼。该公司表示,该女子提供的爆料内容,是经片面撷取并恶意窜改,且相关内容涉及隐私,并非罗志祥本人的谈话内容。对此《壹周刊》副总编辑宋筱玲表示,已做平衡报导,该刊刊登的也都是可以使用的内容。
大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|
1、凡本网注明“大江网讯”或“大江网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大江网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大江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凡本网注明“大江网讯[XXX报]”或“大江网-XXX报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江西日报社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大江网·XXX报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3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大江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,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。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,可与本网联系,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。
4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※联系方式:大江网新闻中心 电话:0791-86849735
|